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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成果申报条件和推荐要求

一、参与活动的基本要求

  • 1)工作在一线基层的各类服务班组(包括站、场、店、所、队等);
  • 2)爱岗敬业、文明礼仪、用户至上、具有良好的团队服务协作精神;
  • 3)合法经营、恪守诚信、开拓创新、科学管理、服务流程优化;
  • 4)积极推进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,整体服务质量水平较高,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;
  • 5)弘扬志愿者奉献精神,在为进博会、工博会等本市各项重大活动中服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,得到用户(宾客)好评,得到社会认可,曾获市级或行业系统内与本职岗位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;
  • 6)班组及所在组织近三年无重大投诉和质量、安全、环保事故,无违法违纪情况。

二、对活动成果的申报/推荐要求

  • 1)客观表述申报对象的政治、业务素质与服务能力,内容具体、言之有物,并且有特色、有成效、有带动作用和推广意义。
  • 2)问题或目标导向,活动成果具有创新性,并形成独有的、有特色的、可供推广学习的服务管理经验。
  • 3)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赢得用户满意。
  • 4)各单位自愿申报,符合所申报或推荐的类别,班组和个人申报类别任选不限,已申报个人的、不建议再申报其所在班组。